
什麼是用地計畫?為甚麼一定要辦用地計畫?辦理好處是?
Q1.什麼是用地計畫?
A1.特定工廠申請用地計畫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,簡單來說,只要是在既有土地使用變更法規體制下,由工業主管機關核准用地計畫作為啟動,使用地變更之正當性,後續則由土地主管機關依土地法規辦理。
Q2.原先將工廠和公司登記在自己的農舍後,因被檢舉而將公司變更登記在租來的土地上,但原先自己的農舍工廠並未遷廠,且在105年5月19日以前就存在,這樣是否可以申請納管?
A2. 可以,廠址和公司營業地址可以不一樣,只要能證明105年5月19日以前從事物品製造、加工是於該廠址就可以。
Q3.申請用地計畫好處?
A3.就地合法化的好處,可以合法申請水電、申請外籍勞工、可以承接政府採購標案、貸款可能性增加、增加電力容量熱能變更、免受土地及建築物等相關規定處罰等等!
Q3.申請用地計畫好處?
A3.就地合法化的好處,可以合法申請水電、申請外籍勞工、可以承接政府採購標案、貸款可能性增加、增加電力容量熱能變更、免受土地及建築物等相關規定處罰等等!
Q4.如果土地合法了,建物是否就合法了?
A4.特定工廠登記者土地完成用地變更合法使用後,仍然需要依據建築法規定,請領建造/使用執照,始為完成建物合法並須依規定申請合法工廠登記
Q5.特定農業區是否也可變更特定目的事業用地?
A5.除了坐落在公告不得申請納管範圍外的工廠,未來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得依法申請用地變更
Q6.為什麼要辦理用地計畫?
A6.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0規定,非群聚地區且位於都市計畫外的土地,經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擬定用地計畫,就其工廠使用之土地,向直轄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特定工廠登記使用土地證明書,繳交回饋金,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

Q7.土地申請面積大小會有何影響?
A7.申請面積<2公頃,須留設寬度1.5M;面積占申請面積30%以上。申請面積>=2公頃就依審議規範檢討
Q8.既有建築物與農地間寬度不足1.5M,要如何留設隔離綠帶?
A8.相鄰農地具有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其他工廠,於相鄰處得免留隔離綠帶或設施,必要時得使用毗連土地納入申請範圍
Q9.未提出用地計畫申請,會有什 麼後果?
A9.特定工廠未於121年3月19日提出用地計畫之申請,有效期限屆滿(129年3月19日),即不適用免罰規定。
Q10.需要符合甚麼條件才能申請用地計畫?
A10. 1.由特定工廠登記之事業主體提出。2.申請前三年,未受環保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停工或停業。3.未有違反工輔法第28條之9第1項之情事。
Q11.位於都市計畫土地內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的業者能否辦理用地變更?
A11. 內政部營建署已於110年12月21日預告都市計畫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土地變更處理原則。
Q12.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,如果還是有使用上不足的問題,可否毗鄰隔壁農地?
A12.不行,特定工廠應以特定工廠登記廠地範圍內土地規劃,不適用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。
Q13.特定工廠登記廠地範圍外毗連 既有農舍,可否於用地計畫一併納入申請變更?
A13. 用地計畫應以特定工廠登記廠地範 圍規劃。若農舍使用性質符合廠房 附屬空間,建議一併檢討重新納管, 納入廠地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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